耐克最初给姚明开出的合同是保密的,而且有交付给姚之队和姚明,代言价格远高于锐步和阿迪达斯,事实上姚明已经口头上同意了这个代言合同。但是在最后时刻,由于某种原因,姚明拒绝了耐克,并选择和锐步签定合同。
至于是什么原因?也许从姚明的话中可以得到答案。“这不是钱的问题。”姚明说,“你可以给我更少的钱,但是你必须坦白的对待我。”这就是姚明对拒绝耐克、选择锐步做出的解释。
虽然第一次没有成功,但耐克并没有放弃,并再一次开出了代言合同。第二份合同的价格高得出奇,可以说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格。那时耐克已经拥有了勒布朗·詹姆斯和科比·布莱恩特这两位超级巨星,但他们第二次给姚明开出的合同的价格,等于詹姆斯+2/3科比。
姚明仍然没有动摇,还是决定签约锐步,而锐步给他开出的合同的价格,只有耐克第二份合同的40%左右。而在锐步和姚明的七年合同里,锐步也提出了条件:在今后的七年里,姚明必须至少三次参加全明星赛,才能和锐步续约。相比之下,耐克的合同的确好得多。
(责任编辑:巴乔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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