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前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现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炮轰跳水队,就国家队奖金分配问题向中纪委检举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事件,游泳中心昨天正式发表声明,指出于芬的言论损害了跳水队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虚构或捏造了许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内容,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昨天下午(3月14日),游泳中心再次由主任李桦出面,召集部分媒体记者,李桦在会上通读了文件。
对于奖金问题中心否认克扣教练奖金,李桦说:“对于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四年进行计算。在四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现任主管教练与助理教练的奖金分配比例为70%与30%。每次进行(奖金)分配时,首先由国家跳水队和跳水部提出方案,其次由办公室包括财务人员进行复核,最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我中心成立十年来,不存在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
于芬曾直接将矛头对准周继红,李桦强调了一项制度,即“国家跳水队并无独立的财务账目,所有财务往来全部由我中心统一管理”。这表明奖金的分配问题与领队周继红无关。于芬则认为中心在回答奖金分配问题上偷换概念,“跳水队拿到的奖金中,属于我的那部分奖金没到我手里。”她同时声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中心还声明:“全队教练班子结构合理,团结一心,其中包括了像钟少珍这样的优秀教练员,在奥运会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队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现有教练班子的指责是不负责任的。至于于芬同志多次提及的“抢注”或“偷”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早在2005年已有定论,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于芬同志不执行总局和我中心关于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的相关规章制度所致。”
当前,北京奥运会的备战已进入非常关键的阶段。跳水虽然是我国的优势项目,承载着较高的期望值,但国外选手的冲击依然十分强烈,在北京奥运会上夺取好成绩绝非易事。我们将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排除一切干扰,集中全部精力做好各项备战工作。
(责任编辑:艾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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